请各研究所(中心)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开始组织实施本所2016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考核工作。
具体要求为:“每位研究生提交《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审核表》以及专业实践报告,经导师审核签字后,由各个研究所(中心)组成至少5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的专家考核小组逐一听取学生汇报,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考核评价工作。”
请于2018年11月19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将本所考核材料派人送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审核表》(见附件一、须导师签字,所长签字,且优秀者比例不得超过30%)
2、《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表》(见附件二、实践起止时间不少于一年,实践报告字数不少于5千字,且须实践单位部门盖章)
说明:成绩由各研究所组成的考核小组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级评定,优秀者比例不得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