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中心):
为发挥优秀研究生导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表扬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将于今年拟表扬一批山东大学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现将有关推荐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推荐数量
(一)推荐参考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精心指导研究生,关心研究生各方面的成长,注意因材施教,尤其注重研究生科学精神、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近3年主讲过一门以上研究生课程,遵守教学纪律,授课水平高,圆满完成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4.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近3年来有较高水平教研、科研成果,曾主持或完成重要的教研、科研课题。
5.育人成效显著。所指导的研究生表现优秀,曾获得国家级或全国性奖励,或省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或其他省级以上奖励,或具有其他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对相关学科的学术发展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做出积极贡献。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推荐:有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近五年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国家及山东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政治、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其他不得推荐的情况。
(二)推荐范围
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并全职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往届已获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称号的,不再参加本次推荐。已获校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称号的不再参加学校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可推荐为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
(三)推荐数量
各研究所(中心)推荐学院名额:
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1名,推荐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1名。推荐的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应为本次推荐的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或是往年获评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选。
我院推荐学校参评名额:
数量与要求同上。
二、推荐程序
(一)各所推荐
各研究所(中心)严格按照推荐参考条件,择优推荐人选。各研究所(中心)对被推荐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被推荐人本次推荐资格。相关成果如有涉密内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推荐。
(二)学院评审
学院根据推荐要求进行评审,推荐人选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三)学校遴选推荐
学校根据推荐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组织专家组择优遴选推荐。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限额报送省教育厅。
(四)网上填报
经学校推荐参加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填报,网址:http://yjs.sdei.edu.cn:8317,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至8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省级、校级优秀导师推荐人均填写《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见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并装订。
2.《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二)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研究所(中心)负责人于8月13日前,将纸质版送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主楼929),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办邮箱cyb@sdu.edu.cn。(邮箱接收邮件后设有自动回复)
(三)材料命名方式
所有电子版文件命名须注明材料名称、研究所(中心)名称及推荐人姓名(如:优秀导师推荐表-**研究所-姓名;优秀导师汇总表-**研究所等)。
附件:
1.山东省及学校相关文件
2.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
3.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4.山东省及山东大学历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