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
现将《关于开展第二届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的通知》转发各研究所,请我院各研究所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之星的推荐工作。
每个研究所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至学院,再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评选出1名候选人推荐至学校。
“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等详见《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附件1)。
请各研究所负责人于11月4日(星期一)上午10:00之前将本所推荐的1名“学术之星奖”候选人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主楼929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cyb@sdu.edu.cn,邮件主题:申报“学术之星奖”+申报人姓名。
(1)《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单位推荐表》(附件2)。
(2)代表性科研成果(不超过3项)证明材料。
各研究所要认真组织“学术之星奖”的申请报名、材料审核以及评选推荐工作,注重从成果本身的学术价值,即创新性、前瞻性、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不提倡单纯依分区、影响因子等单项因素排序的简单化推荐做法。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各研究所应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评选推荐。逾期未提交推荐结果或未报送相关材料视为放弃参评。
学校通知相关链接:
http://www.grad.sdu.edu.cn/info/1051/71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