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安排,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现进行2019年博士生招生人员的审核认定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照山大研字〔2015〕27号《山东大学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1)的文件精神,进行2019年博士生招生人员的审核认定工作。学校下发给我院的认定招收博士生人员上限数量见附件2。
二、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须符合《山东大学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最低科研要求》(见附件3)的各项要求。
三、非初次招收博士生人员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还需在系统中填写《山东大学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并打印一式两份。
四、提交申请和审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
教师本人在研究生系统http://www.gradms.sdu.edu.cn/login提交招生申请。进入系统后点击上方菜单:教师管理---博导招生资格申请。申请人已达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件的,应在系统中分别提交两种类型(1.学术学位;2.专业学位)的招生申请。
申请时间:5月16日开始 至 5月23日下午5:00结束
具体流程请参照导师招生资格模块使用说明书(见附件6)。如需添加论文、项目、专利或者奖励信息,请联系我院科研秘书张纪芝老师(电话:15990902285,zjzvip@sdu.edu.cn)。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向学校系统技术人员反映解决,信息中心技术支持联系电话:88391679。
(二)单位审核
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派专人(具体分工附后)负责对申请2019年度拟招收博士生人员系统提交的各项内容确认、数据核对、数量核实等申请材料审核工作。
审核时间:5月23日开始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根据岗位条件和审核标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得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四)单位公示
审核条件和通过审核人员的名单在我院网站须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上报学校
校学位办公室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招收指导博士生人员名单进行审批备案。
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次招生审核认定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标准,规范程序。请各位申请人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上述时间内按时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简况表》(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保证学院2019年招收博士生人员审核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进行。
附: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人员名单
1.负责科研系统中新增论文和专著的审核工作
张纪芝(zjzvip@sdu.edu.cn)
2. 负责教师系统提交博士招生申请各项内容的具体审查核对工作
材料加工工程:
刘雪梅 (手机:139******61,邮箱:xuemei_buaa@sdu.edu.cn)
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
于美杰 (手机:137******99,邮箱:yumeijie@sdu.edu.cn)
3. 负责2019年博士招生人员审核认定的整体工作
李 辉 (内线:92412,lihuilmy@sdu.edu.cn)
相关说明
①年龄要求:申请招生年度的6月30日至其退休的年限不得少于培养一届博士生或硕博连读转博生的要求。初次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须为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岗人员(55岁及以下)。
②申请人及培养的研究生无学术不端行为,无教学、培养等方面的责任事故。
③近五年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的有效期限:2013年1月1日至今。
④申请人已达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件的,应在系统中“导师类型”选择时分别提交两种类型(1、学术学位指导教师;2、专业学位指导教师)的招生申请。
⑤请申报者务必如实、准确填写申报网页下方各项数据:论文数(须与本人系统内显示的论文一致)、科研项目总数、横向项目数、科研经费总数、目前可支配经费数等,否则系统自动生成汇总表格,无相关数据会影响申报。同时登陆个人财务系统,将目前可支配经费数截图发送至相应专业的审核人邮箱,邮件主题:姓名+可支配经费数截图。对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无法添加的信息,如涉密项目,请将相关证明材料(须经脱密处理)的截图并附说明后,同时发送相应专业的审核人邮箱。
⑥初次申请人员须待学院分委会工作人员审核以后,将系统审核通过的《简况表》打印一式2份(本人签名)及时送交相应专业的审核人。
如在申请过程中有相关问题,可向我院具体负责的老师咨询确认。
学校相关通知链接:
http://www.grad.sdu.edu.cn/getNewsDetail.site?newsId=eda1b25e-f877-4939-8460-59eacaf06226
附件1 山东大学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 2019年各单位认定招收博士生人员上限数
附件3 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最低科研要求
附件4 导师招生资格模块使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