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团队:
为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用好学科交叉融合的“催化剂”,推动问题导向的项目制学科交叉育人模式改革,探索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制申请和管理,构建学科交叉博士生培养新机制,促进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成长,根据教育部下达学科交叉中心试点建设任务、《山东大学学科交叉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组织2025年“学科交叉导师创新团队博士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交叉博士生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交叉博士生专项申报要坚持“四个面向”,围绕学科交叉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智慧人文分中心”“智慧国家治理分中心”“数学与数据科学分中心”“智慧工程分中心”“大健康前沿交叉研究分中心”“数智考古与中华文明特色分中心”“人工智能底座技术分中心”“数字空天分中心”“智慧海洋分中心”9个交叉领域分中心建设,搭建多学科交叉融合人才培养平台,探索构建学科交叉博士生培养协同机制。
申报团队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充分发挥学校综合性大学优势,紧密结合国家关键领域的发展需求和学校发展规划及“双一流”建设方案,根据中心确定并发布的年度“项目指南”(见附件1),培养学科交叉急需人才。
2.申报团队应聚焦解决学科交叉的科学技术或社会问题,有明确的学科交叉的培养方向,有望产出创新科研成果或培育新的学科前沿方向。
3.申报团队应在其交叉方向有较好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础,有基于学科交叉的科研项目支撑,有明确的学科交叉研究生培养目标,有完整的交叉研究生培养方案。
4.团队组建应跨两个及以上培养单位、跨两个及以上学科门类,有明确的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有前期合作基础,合作的研究方向应聚焦项目指南。
5.团队中招生导师原则上应具备2025年相应类型博士生招生资格,且在校实际工作时间每年6个月以上。原则上团队成员4-6人,同一人员作为招生导师只能参加一个团队。
6.申报团队应根据团队建设目标,实行博士生导师负责和团队指导相结合,共同制定学科交叉博士生个性化培养方案,满足中心关于交叉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学科交叉特色鲜明,可行性与预期成果突出。
二、申报办法及程序
1.申报团队填写《山东大学“学科交叉导师创新团队博士生专项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和《“学科交叉导师创新团队博士生专项计划”申报清单》(见附件3)。
2.申报材料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2月21日前,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PDF扫描文档和WORD电子文档)以“专项名称+团队负责人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中心邮箱。
3.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所有申报团队材料(涉密材料除外)向所有申报团队公开。
4.学校成立校内外专家组,通过材料评审、现场答辩的方式,确定立项团队以及相应专项招生计划,该专项计划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达至立项团队。
5.实行专项博士生培养“集中与分散”。中心负责研究生思政教育、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的集中管理,制订培养方案和评价体系等相关指导意见。分中心负责研究生科研和实践培养,提供跨学科的研究、实践、交流、轮转等支撑条件。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拟遴选总量在40个团队左右,计划投入博士生专项计划名额120-150个。专项计划是学校为鼓励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投入的增量性博士生指标,招生计划不得变更用途。
2.立项团队实行项目制管理,由中心组织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管理专家,围绕阶段性攻关目标进行团队年度考核,推动交叉导师团队适度流动,建立有进有出“旋转门”团队建设方式。(具体另行通知)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共四类,作为对团队下一建设周期进行资源支持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中心予以团队博士生奖学金优先资助。结果为合格及以下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本项目。
3.立项导师团队的日常管理,按照山东大学导师队伍管理的文件规定执行。相关单位应规范落实学科交叉导师团队的指导原则、指导目标、责任义务、绩效评价等具体事宜。
4.专项计划博士生的招生、培养、管理、学位授予等环节,依照《山东大学学科交叉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教学改革创新,统筹和拓展各类培养资源。
5.强化中心交叉人才培养管理职能,定期评估在校交叉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对交叉培养的博士毕业生进行长期追踪,持续总结学科交叉创新人才培养规律,为体制机制优化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参考。
四、咨询、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学科交叉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 袁老师 朱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366178
Email:xkjc@sdu.edu.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27号
山东大学学科交叉中心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