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评选2019年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通知》转发各研究所(中心),请我院各研究所按照学校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和成果评选推荐工作,按时报送推荐结果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下达推荐指标(以当前正常学制范围内的在学博士研究生数为基数分配各单位推荐指标)具体如下:
研究所 |
推荐学校名额 |
材料物理化学研究所 (含材料表征与分析中心) |
2 |
高分子材料研究所 |
2 |
现代焊接技术研究所 |
1 |
金属材料研究所 |
1 |
塑形成性与模具技术研究所 (含包装工程研究所) |
2 |
无机非金属材料研究所 |
1 |
液态金属及铸造技术研究所 |
3 |
总数 |
12 |
请各研究所负责人于4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00之前将本所推荐的优秀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主楼929)。
优秀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原件或复印件,包括:论文、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等,证明材料须经研究生本人及导师签字,研究所负责人审核签字,上面须加盖学院公章。
4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00-12:00,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工作人员依据各研究所报送优秀成果证明材料在研究生系统中逐一复核确认。
4月30日(星期二)下午3:00-5:00通过系统复核的优秀研究生成果申报者下载打印《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 A4纸质一式5份),然后签字、盖章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同时,请申报者将成果证明材料的电子版:论文全文电子文档(pdf格式)或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电子扫描文档等发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cyb@sdu.edu.cn 。优秀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的命名格式:优秀成果-学号-姓名。
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对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成果评选推荐。注重从成果本身的学术价值,即创新性、前瞻性、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不提倡单纯依分区、影响因子等单项因素排序的简单化做法。
因审核、评审把关不严造成的不良后果,将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承担,学校将减少或取消该单位下一年度评审推荐指标,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单位及时提交推荐结果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参评。成果申报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均不再返还。
SCI收录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统一采用论文发表年度的Web of Science Journal Citation Reports(JCR)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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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通知详情链接:
http://portal.sdu.edu.cn/home/-/announcement/wW7u/b1a46683-4fd8-4aac-a36f-0e5861c111c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