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青年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不断增强青年导师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根据《关于启动2022年度“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的通知》(教师基金会函[2022]10号,附件1)文件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为最高追求,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崇高使命,坚持师德师风为第一标准、教学科研创新为核心能力,在面向基础学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方面,为研究生人才培养做出卓越贡献的青年导师。
二、推荐对象
担任研究生导师5年及以上,且至少指导2届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
截至2022年8月31日,担任校领导职务的导师不纳入推荐范围。
三、提交材料
请各研究所(中心)严格按照推荐条件,择优推荐人选,并对被推荐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被推荐人本次推荐资格。
1.《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推荐表》(附件2)excel电子版;
2.《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推荐表》(附件2)PDF版(研究所负责人签名);
3.《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汇总表》(附件2)excel版。
各研究所(中心)请推荐“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人选1名。
学校通知详情链接:
https://oa.sdu.edu.cn/sdu_cms.jsp;jsessionid=85DE49F4A73AABCB52C411F9D66893F2?messageId=9600bb71-ca07-4858-b275-d53d37d9a13d
各研究所(中心)请将推荐人评选材料电子版于9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00之前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 cyb@sdu.edu.cn邮件主题标注:研究所名称+推荐卓越青年导师姓名。(邮箱接收邮件后,设有自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