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经我院申请审核制专家考核组对报考人才支持专项计划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与评定,现将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以及材料审核成绩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3日
公示部门:我院研究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923号
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我院研究生办公室
公示邮箱:cyb#sdu.edu.cn(#=@)
公示电话:0531-88392915
备注:
1、初审未通过考生请到我院研究生办公室(主楼929室)取回个人申请材料。外地考生请将具体邮寄地址、收件人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cyb@sdu.edu.cn,邮件标题注明:邮寄申请材料,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寄送考生。
2、学院初审通过考生请于2023年4月20日12:00:00至2023年4月24日12:00:00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并交纳报名费。同一考生在同一批次仅可以报考一个学院,报名期间不能修改报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