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评选2023年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通知》转发各研究所,请各所按照学校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和优秀成果(优秀学术成果奖和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按时报送推荐结果。
一、评审原则
成果奖遵循“奖励优秀、鼓励创新、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认真、公开、公正进行评选。
二、申报范围
1.成果奖按照研究生在学期间所取得的成果进行奖励。
2.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均可申报。
3.申报者可使用最多三项代表性支撑成果申报一项成果奖参评。已经获得过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再次作为支撑成果申报;同一支撑成果不得同时申报学术奖和实践奖。
三、申报条件
1.学术奖:申报成果应体现学科领域领先水平、具有创造性和代表性。代表性支撑成果包括正式公开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和学术会议论文,已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已结题的研究报告,已获授权且有应用证明的发明专利,以及作品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成果。
实践奖:申报成果应体现所在专业领域的实践创新性,体现出研究生利用专业知识解决相应实际问题,可表现为技术应用创新,产生较高经济效益;调研案例报告,具有较高社会价值;文学艺术创作,具有较高社会评价等多种形式。
2.文字性学术成果须是申报者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负责人,且山东大学为成果第一单位;发明专利须是申报者位列发明人前两位(导师第一位),且山东大学为成果第一单位。共同第一作者的成果须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选择作者位次“共同第一”,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第一作者的排名(如1/2,即两位第一作者,本人排第一)。
3.支撑成果应为2023年4月30日之前正式公开发表(有出版年、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
重要说明:学术论文必须是“正式公开发表”,接收录用、文章清样、未正式发表、网络在线发表(online)或仅有DOI编号等情形的均不符合优秀成果申报要求。
四、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原则上以当前规定学制范围内的在学博士生人数为基数分配各单位推荐指标),各基层单位推荐名额具体如下:
研究所名称 |
推荐名额 |
材料物理化学研究所 |
2 |
高分子材料研究所 (含材料表征与分析中心) |
2 |
现代焊接技术研究所 |
1 |
金属材料研究所 |
1 |
塑性成形与模具技术研究所 (含包装工程研究所) |
2 |
无机非金属材料研究所 |
1 |
液态金属及铸造技术研究所 |
2 |
总数 |
11 |
备注:
(一)各研究所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推荐学术奖或实践奖,推荐奖项之和不得超过分配推荐指标。
(二)学院将组织专家对上述11名候选人进行审核排序,前三名推荐至学校参与校级研究生优秀成果奖评选。其余候选人的成果可评为学院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奖励标准7500元/项)。仅参与校级研究生优秀成果奖评选的同学需严格按照学校通知通过系统提交申请及相关成果材料,其他同学无需提交。
五、推荐及评审流程
(一)请各研究所负责人于4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00之前将本所推荐参评优秀成果的研究生姓名、学号、优秀成果论文的PDF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201894000013@sdu.edu.cn。邮件主题:***研究所推荐优秀成果。
(二)5月4日前(星期四),学院组织专家对各所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排序。
(三)5月4日-5月6日学院公示。
(四)5月6日(星期六)至5月8日(星期一),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组织开展线上申报工作及相关材料收集工作。
五、相关说明与要求
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发表后方可申报。
各所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成果评选推荐。注重从成果本身的学术价值,即创新性、前瞻性、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不提倡单纯依分区、影响因子等单项因素排序的简单化做法。
请各所及时提交推荐结果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参评。成果申报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均不再返还。
学校通知详情链接:
https://www.grad.sdu.edu.cn/content3.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64&wbnewsid=19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