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研究所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开始组织实施本所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0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2021级专业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专业实践的考核工作。
具体要求为:“每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交专业实习报告及考核评价表,经导师审核签字后,由各个研究所(中心)组成至少5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的专家考核小组逐一听取学生汇报,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考核评价工作。”
请各研究所于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本所参与考核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全部材料一并送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1、《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报告及考核评价表》纸质版一份(硕士研究生本人在系统中填写打印,博士研究生使用本通知中电子版文档,实践起止时间不少于一年,实践报告字数不少于5千字,且须加盖实践单位部门公章。)
请各研究所负责人在《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报告及考核评价表》中“三、实践单位考核意见”的考核结果相应等级处打钩并在负责人签字签字,优秀比例不得超过30%。
2、《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一份(硕士研究生本人在系统中填写打印,须校外导师签字、校内导师签字,加盖实践单位部门公章,各研究所负责人在分管领导处签字。博士研究生不需提交)
3、《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计划表》纸质版一份(硕士研究生本人在系统中填写打印,须校内导师签字,各研究所负责人在分管领导处签字。博士研究生不需提交)
说明:考核成绩由各研究所组成的考核小组按优秀、良好、中等、通过、不通过五级评定,优秀者比例不得超过30%,请各研究所严格控制优秀人数。